综研两会视点 | 王梅:“互联网+政务”助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时间:2018-03-1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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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梅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税降费等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活力明显增强。

第一,在“放权”方面,政府大幅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门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彻底清除非行政许可审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取消269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取消320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3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

第二,在提高放权力度同时,政府也强化了监管能力。主要包括: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即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都是随机的,而对检查结果及处理结果都进行公开;实行信用监管,建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日均查询量超过3800万人次,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便捷性,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新经济形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智能监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

第三,在“优化服务”方面,国务院提出了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提高服务水平。2016 年,国务院出台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浙江、广东、贵州等15个省(区、市)启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第四,减税降费改革加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近年来,政府对减税降费的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多项实质性政策举措。减税方面,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提高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制定优惠税率;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就业按规定减税等。降费方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收费已经由185项减少到51项,减少幅度达到70%以上,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接近70%,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减少幅度达30%;通过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推动企业成本下降。

“放管服”改革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与此同时也要看到,“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依然存在,政府管理与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隐蔽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依然制约着市场主体的进入以及公平竞争行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不利于构建中国特色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为此,“放管服”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加大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优化审批流程,保证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清晰的审批流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最多跑一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信用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促进信用信息的应用,健全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

此外,财政事权和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亟需建立。财政事权与责任不匹配是诱发“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未来的改革要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形成权责利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的财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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