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蓝色碳汇,助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作者:陈美婷

时间:2021-08-0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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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蓝色碳汇”?

蓝色碳汇属于碳汇的一种,又称“海洋碳汇”或“蓝碳”,是一种利用海洋生物及海洋活动吸收清除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深海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与陆地上的“绿色碳汇”相对应。经统计,全球范围内超过55%的经生物固存的碳是储存在蓝碳生态系统中的。其中,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关键生态系统贡献了蓝碳总量的70%。面对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和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新使命,深圳大力发展蓝色碳汇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图1 中国滨海湿地主要生态类型的相对地理分布及其储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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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滨海湿地的蓝色碳汇功能及碳中和对策

二、国内外蓝碳现状及发展趋势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UNESCO)于2009年联合发布《蓝碳:健康海洋对碳的固定作用——快速反应评估报告》,确认了海洋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并重点介绍了海草床、红树林、滨海沼泽三大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指出这三大蓝碳系统具有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储周期长等特点和基本属性。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于2014年2月底发布《对2006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2013增补:湿地》,增补了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等温室气体排放与吸收的估算方法。保护国际·山水(CI)、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组织于2014年9月发布的《海岸带蓝碳: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碳储量与释放因子评估方法》,提供了建立沿海蓝碳清单的勘测、数据获取和估算方法。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也高度重视蓝碳保护工作,推动将蓝碳纳入《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加入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和国家信息通报机制,并探索将蓝碳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和经济产业政策之中。

中国的蓝碳保护工作与国际社会同步开展,以地方试点的形式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今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有效发挥森林、草地、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2020年9月17日,我国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中提到“开展蓝色碳汇研究及试点工作”。2019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提到“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开展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研究,依法合规探索设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同时,深圳、厦门、威海及湛江等我国沿海城市也在蓝色碳汇方面率先开展了先行探索,取得了重大进展。

表1 全国各城市蓝色碳汇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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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碳市场交易额预估有3000亿美元,中国碳市场是全球配额成交量第二大的市场,蓝色碳汇将成为国家新兴产业和经济新增长点,但目前国际上海洋碳汇标准体系还是空白,海洋碳汇交易规则还未建立,海洋碳汇市场还未形成。加快建立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形成海洋碳汇交易规则、建立海洋碳汇交易市场,对主导国际海洋碳汇发展走向、把握海洋碳汇话语权和主动权有重要意义。

三、深圳发展蓝色碳汇优势

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及建设中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大力发展蓝色碳汇,发展蓝碳经济,深圳具有如下先天优势。

表2 中国沿海各省份滨海湿地各类型的分布及其碳埋藏速率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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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自然资源优势。深圳海洋自然资源丰富,全市海域面积1145平方公里,拥有大亚湾、大鹏湾、深圳湾及珠江口构成的三湾一口海域资源,拥有良好的深水岸线、沙滩、湿地等湾区资源,具有丰富的海洋生物多样性资源,拥有福田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具备发展蓝色碳汇的先天优势。

二是科技创新优势。深圳市海洋经济已初步建立起一个以产业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开放合作、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创新体系,成功入选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及国家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拥有涉海创新载体63个,其中国家级载体2个、省级载体17个,深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和中国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中。随着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加速推进,可为深圳发展蓝碳注入新的活力,成为推动蓝碳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主引擎。

三是市场先行优势。深圳市是我国第一个正式启动碳排放交易的试点城市,也是目前覆盖企业数量最多、交易最活跃、减排效果最显著的试点之一,作为深圳碳交易唯一法定平台的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是全球发展中国家第一个运营碳市场的交易平台。碳市场对外开放程度高,深圳碳市场是全国首个引进境外投资者的碳市场。截至2021年初,深圳碳市场境外投资的交易量已超过1000万吨。率先完成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编制。此外,作为国家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地区,根据授权深圳可率先在蓝碳领域开展相关试点试验示范。

四、加快深圳蓝色碳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对蓝色碳汇资源调查和监测研究。蓝碳发展的基础工作是蓝碳的监测和核算,科学准确的固碳量核算是蓝碳价值实现的重点。目前,深圳蓝色碳汇核算研究刚刚起步,应集聚国内外蓝色碳汇领域顶级专家团队,从深圳全市蓝碳生态系统分布和碳库调查入手,开展蓝碳综合调查与评估,建立深圳市蓝碳基础数据库,在研发蓝碳储量调查、监测与评估和蓝碳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系列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蓝碳调查评估和监测方法,查明蓝碳全生命周期和物质循环全过程的价值实现途径,形成蓝碳策源地效应。

二是开展蓝碳市场交易试点。加快推进蓝色碳汇交易进入深圳碳交易市场,通过推动蓝色碳汇交易市场发展提高蓝色碳汇价值的市场化程度,加快碳汇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同时支持蓝碳信贷、债券、保险、基金的发展,探索蓝碳期货、期权和蓝碳资产跨境转让,积极开发更多的蓝碳金融产品及交易服务市场。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基金、保险机构发展蓝碳领域绿色金融及其衍生品,探索建立蓝碳投融资标准规范,填补蓝碳投融资标准国际空白,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保持高质量发展、引领国际蓝碳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

三是探索构建蓝色碳汇核算和价值评估标准体系。目前国际上尚无被广泛认可的蓝色碳汇价值核算标准,现阶段对蓝碳的价值认同及价值体现在我国也尚未形成普遍共识。深圳应当抓住机遇、先行示范,加快蓝色碳汇核算、碳汇价值评估等领域相关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争取掌握国际蓝色碳汇标准制定的主导权。积极推动将蓝碳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经济手段的杠杆导向调节功能,从而更好地提高蓝碳利用效率,保护海洋生态系统,有效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四是大力发展蓝碳经济。蓝碳经济是利用二氧化碳、过剩营养盐等传统经济副产品,提供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的减碳经济。目前国内烟台发布了全国首个蓝碳经济发展计划,在发展蓝碳经济制度建设层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深圳应利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契机,加快布局蓝碳经济,科学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突出科技创新,破解海洋负排放相关技术瓶颈,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种业、海洋生态智造业、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服务业,积极策划海洋牧场、渔业碳汇、海草床碳汇等海洋碳汇项目,推动海洋产业生态化、海洋生态产业化,加快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造海洋低碳新型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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