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上海经验,推动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

作者:阮丽熔

时间:2023-03-2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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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中心。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忠 摄

在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八个工作重点,排在首位的仍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中央再次定调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成为各地各部门政策规划的重中之重。在深圳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达到7%,高于GDP增速,消费总规模直接进入万亿梯队城市,体现了深圳进一步做大做强消费的信心和决心。

在过去的一年,深圳消费在疫情冲击下,仍然跑出了较为喜人的成绩,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9708.28亿元,同比增长2.2%,居一线城市首位。但与上海、北京相比,深圳的消费总量、消费资源聚集度、国内外的影响力仍然有较大的空间需要提升。在这些发展方面,上海有不少值得深圳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上海高举高打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经验

(一)成立高级别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服务“大消费”合力。2021年上海从更高站位出发,成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由上海市长担任组长,副市长作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作为小组成员,构建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作为全市重要发展战略推动。

(二)打造知名的专业运作平台,提升对全球资源的组织聚合功能。上海进博会、时装周、五五购物节、旅游节等知名展会平台和节庆品牌,成为上海集聚世界消费资源、吸引客流的重要抓手。如上海进博会作为国家级展会,2022年第五届进博会累计进场46.1万人次,意向成交金额735.2亿美元;上海“五五购物节”是2020年上海市推出的一项大规模消费节庆活动,不仅实现了政府、企业、互联网平台、街区以及消费者的线上线下全社会协同,同时带动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参与,凸显了上海作为消费中心城市的作用,成为上海的新名片。

(三)制定引领性政策,成为首发经济目的地。上海已连续出台2轮《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从打造全球品牌消费集聚地、提升新品首发能级、完善首发制度环境等方面持续做强首发经济,形成从“首发”到“首店”到“总部”的首发经济效应。世界知名高端品牌集聚度超过90%,全球首店旗舰店增量和总量均为全国第一。

(四)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提升对商贸资源配置能力。上海于2021年率先由商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的若干意见》,从财政资助奖励、企业资金运作管理、财税制度、人员出入境、人才引进、贸易通关便利、专员服务、贸易型总部集聚引导等给予全方位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且政策期限长达5年。这一政策使得上海贸易型总部进一步集聚,截至2021年底上海已认定232家贸易型总部,在最新认定的29家贸易型总部中,国内批发零售类24家,占比83%,营业收入达5703亿元,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入选。

(五)不断挖掘消费新赛道,鼓励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消费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是促进消费扩量升级的“利器”。上海瞄准新产业、新技术发展趋势,率先谋划,积极加以支持引导,从而为内需市场的增长带来新的动能。如上海对“盒小马”“无人面包店”等新业态新模式量身定制准入准营方案,推动审批创新,促进其首店落地上海,逐步让盒马新零售系列以上海为据点深耕壮大。再如上海敏锐洞察到元宇宙消费热点,率先发布《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启动元宇宙重大应用场景需求“揭榜挂帅”,促进元宇宙产业从智能硬件研发、生产到商业应用落地的全链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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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消费中心的建议

(一)建立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学习上海,扩大“深圳市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统筹范围,提高协调层级,转变为由市领导挂帅,由商务、工信、交通、公安、海关、文化旅游、体育、统计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一把手作为成员的“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打破各部门间、各行政区间的行政壁垒,加强对消费领域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形成跨部门跨行政区合力,全市齐心协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消费中心。

(二)做强做优重大平台及活动品牌,提升消费资源聚合力。进一步提高高交会、海博会等展会的国际影响力,高水平举办粤港澳国际汽车博览会、国际消费电子展、文博会、家博会等,加快建设深圳工业新产品、时尚消费品展销平台,推动工业生产与消费、外贸、会展的联动发展。继续扩大深圳购物季活动的影响力,联动大湾区城市共同参与。对于全市重大促消费活动,积极争取市有关领导的指导支持,提升活动层次及影响力。

(三)完善“首店经济”系统性政策支持,推动品牌首店加速落地。分类别制定鼓励品牌首店发展的专项促进办法,为引进国内外品牌首店、首发、首秀等提供相关资金扶持、行政许可、商业载体选择、通关通检、市场推广和建立分销体系、人才引进等全方位政策支持,营造深圳良好的品牌发展生态环境。

(四)支持商贸主体做大做强,发展贸易型总部经济。完善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联合发改、财政、规土等有关部门,积极设立商贸流通领域总部集聚基地,为贸易型总部集聚提供指引,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五)加快拓展新消费,创造消费增量。发挥深圳科技创新优势,瞄准直播消费、元宇宙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增长点,鼓励新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应用,塑造消费新场景,以前海合作区、互联网+未来科技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为试点,打造若干融合未来科技的创新性标杆性消费项目,吸引大湾区乃至全国全球消费者前来体验。以商旅文体跨界融合创新为着力点,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的沉浸式文商旅体验消费新场景,提升深圳消费的对外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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